※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8/05/08

2.公司名稱: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暨主要子公司108年4月份自結合併稅後盈餘相關資訊

(未經會計師查核)

公司名稱 單月稅後盈餘 累計稅後盈餘 累計每股稅後盈餘

新光金控 23.91億 79.43億 0.65

新光人壽 17.98億 56.71億 0.98

新光金保代 0.04億 0.21億 21.16元

新光銀行 4.09億 15.97億 0.39

新光投信 0.02億 0.08億 0.20元

元富證券 2.06億 6.86億 0.43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及子公司新光人壽未適用人身保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機制之累計4月

稅後每股盈餘(EPS)分別為0.84元及1.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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