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聯(1784)與松阪悠美診所合作提出細胞治療技術計畫申請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訊聯 公司提供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9/02/24 | 發言時間 | 16: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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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劉天來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7951777 |
主旨 | 公告訊聯生技與松阪悠美診所合作提出細胞治療技術 計畫申請 | ||||
符合條款 | 第 | 53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9/02/24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9/02/24 2.公司名稱:訊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行政院衛福部於107年09月06日正式公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 用管理辦法」,內容開放自體細胞治療技術申請。訊聯生技累積多年與國內多家醫療 院所研究機構合作幹細胞治療應用研究經驗,希望透過此次開放,能將細胞醫療成果 造福國內更多民眾,維護國人健康。 (1)申請細胞治療項目: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 (2)適應症名稱:其他表面性微創技術之合併或輔助療法 (3)專案說明: 訊聯生技與松阪悠美診所合作,由松阪悠美診所依衛福部公告之「特定醫療技術檢 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向衛福部提出本案「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 於其他表面性微創技術之合併或輔助療法」細胞治療計畫。本施行計畫之醫療執行 單位為松阪悠美診所,細胞製備場所為訊聯生技。 (4)目前進度: A.行政審查階段:由松阪悠美診所提交細胞治療技術申請計畫書至衛福部,進行書 面行政及技術審查。審查通過後,發文通知醫療院所可進行細胞製備場所(CPU) 查核。 B.細胞製備場所(CPU)查核:由訊聯生技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出GTP檢查申請 ,經查核通過後取得認可函。 C.專家審查:經專家審查通過後,松阪悠美診所取得衛福部計畫效期核定函,始可 向地方衛生機關登記,依計畫向病患開始收費診療,並由訊聯生技提供細胞製備 服務。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係向衛福部申請細胞治療施行計畫,需待衛福部相關審查流程完成並通過後,方 能進行實際脂肪幹細胞應用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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